6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松荣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匡丽群,副主任吴均洋、兰忠明、达代群、刘绍良出席会议。副县长唐国、郭华满、颜兵文,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宁县2022年度城乡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2017年来以调解结案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规划引领,提升规划质量,加强人大监督,提高规划法治理念,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法定性。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学习,通过积极参加培训、读书班、自学、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素质。要带头履职,对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要深入思考,从自身所处的职位、所处的工作环境、所掌握的情况提出有价值的审议意见。要带头调研,调研是履职的基础和前提,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情况,为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正确履职提供依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刘松荣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来源:新宁新闻网
作者:李萌 通讯员 李日康
编辑:张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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