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远程)3月13日上午8点左右,巡田乡安监站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柳山新村有人非法运输买卖液化气。接到电话后,乡武装政法委员带领乡综治办人员和安监站干部迅速赶往柳山新村,同时将情况报告给县建设局执法大队。
在柳山新村小学旁发现一辆携带8瓶12公斤和1瓶4公斤的实装液化气罐运输车。见执法人员到来,货主蒋姓女子不承认是非法买卖,而是自家私用。县建设局执法大队李队长直言指出“即使是自己私用,但没有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和专业的运输车辆也属于非法运输。”蒋姓女子面对事实依据,无从狡辩,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县建设局执法大队对蒋姓开具了处罚决定书所有查处的危爆物品由县建设局执法大队统一收缴处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对于任何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在此提醒:凡危险品运输都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和专业的运输车辆,无证运输危险品,均属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黄远程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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