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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启动赔偿救济金助申诉老人度难关
2013-07-30 10:29:47 字号:

  本网讯(记者 杨坚 通讯员 成崔巍)7月29日,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将1700多元赔偿救济金交给了申诉人刘某。刘某感激万分地说:“如果没有检察官的帮助,我恐怕再也拿不到这笔钱了。”

  年近花甲的刘某是新宁县白沙镇村民,租住在金石镇凝秀社区。 2012年1月份的一天,刘某与被告刘某某等4人在一起打牌玩。玩到尽兴时,双方因手上的牌数和所得分数不对而发生争吵。双方分别用恶毒语言攻击对方,而后,刘某某朝着申诉人刘某左耳部位猛的打了一巴掌。经鉴定,刘某因外伤致使左耳鼓膜穿孔,构成轻伤。2012年5月,新宁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刘某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某赔偿1745.2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某一直没有支付赔偿款。刘某先后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上访,要求强制执行未果。

  今年6月初,刘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找到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民行股,请予给予法律援助。民行股的干警热情接待了老人,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即表示为老人维权。

  受理此案后,民行股干警到法院执行局、被告人刘某某家中进行沟通协调。了解到刘某某是位古稀老人,行动不便且无任何经济来源的情况后,该院便与县法院进行反复沟通,探讨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为缓解申诉人心中的焦虑,该院还主动邀请刘某参加法检两院的沟通协调会,以便其及时了解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考虑到申诉人刘某没有工作,其丈夫是残疾人,生活较为艰难的现实情况,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法院决定启动赔偿救济金申报程序来帮助刘某解决燃眉之急。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记者 杨坚 通讯员 成崔巍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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