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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信访条例》考试
2013-05-03 11:51:49 字号:

  本网讯 (通讯员 张丹) “五一”前夕,县信访局在信访局会议室举行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信访条例》考试。县委副书记陈秋良亲自监考,时间为二个小时,题型为填空、选择、问答题,内容涉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和督办等。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含挂职干部)均参与了考试。经统计,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平均分达91.2分。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务院颁布实施《信访条例》八周年。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建设一流班子、锤炼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争做一流工作、创造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新宁县信访局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了本次考试。考试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信访条例》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的知识理论水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信访局将考试制度化、常态化,并与干部考核挂钩,考试未及格者,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有效促进了干部的学习热情、激发了干部的学习动力,切实做到了以真学促真会、以考试促实效。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张丹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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