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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 “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公告
2013-01-14 11:07:05 字号: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防安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县公安局决定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掀起“除火患、保平安” 冬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坚决实现“两个确保”:确保我县涉会场所不发生火灾,确保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包括未排查整治到位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尤其是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小型公共住宿场所、餐饮场所、洗浴休闲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建筑施工工地;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城市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单位和场所。

  三、工作措施

  在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基础上,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五个一律”: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冬春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力争在全国“两会”开幕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必须采取关停或严防严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两会是我国政府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局属各单位特别是消防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市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认清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冬防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力攻坚,确保完胜。(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县局负责人是我县“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冬春专项行动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我县冬春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部署推进。各派出所要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消防大队领导干部要实行包片包干负责制,对包片地区消防安保工作负全责。县局警务督察大队、消防大队要分阶段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治安大队要将消防安全检查列入治安巡逻检查内容,协助消防部门对违法单位执行关停、查封、强制拆除清除等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动保安队伍开展消防安全服务。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指导辖区街道乡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三)强力推进落实。县局“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小组每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排名,1月底、2月底、“两会”闭幕后分别进行阶段性和综合评比,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考评成绩纳入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内容。考评成绩突出的,县公安局将按照有关标准给予奖励。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和队伍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一律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四)加强信息反馈。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通过简报、专刊、专栏、报告、快讯以及新闻稿件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反映本地冬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重要工作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新宁县公安局

  二0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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