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隆回10月23日讯(通讯员 杨贵新 陈立葵 刘家洪)10月22日,湖南省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对马某等3人进行刑事拘留。他们家人拿着采伐证问民警为何抓他们时,当看到砍伐树木的证件已过期2多年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2009年12月,隆回县某公司租用北山镇某村山场700余亩用于开采石料,并要求该村在15天之内按要求将地表附属物处理完毕,同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一张,采伐蓄积为2114立方米,有效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由于某公司开采石料进度,该村村民没有及时将暂未开采林地上的树木砍伐完毕,直至今年8月,该村才准备将未开采林地上的树木清理完毕。
今年8月12日,该村民召开村民会议,以38000元山价款将未清理山场的树木出售给本房村民马某等三人,并约定采伐许可证已由某公司办理。马某等三人于8月20日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延期手续,也没有过问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采伐马尾松、杂木712株,计立木蓄积67.03立方米。
马某等三人由于主观上的疏忽,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涉嫌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对他们3人立刑事案件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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