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泸溪5月15日讯(通讯员 龙浩 杨丽媛)专盯运货车辆,伺机爬上车子窃取货物,5月15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的杨某被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5年6月3日凌晨,吉首市青年男子杨某伙同施某(已判决)从花垣县麻栗场澎湖路段爬上一辆农用车,从车上赶猪下车,赶下6头猪后,被货主发现,四人跳车跑到公路边的山坡上观望,货主及司机下车把猪装上车,刚赶了一头猪上车,杨某等人朝货主扔石头,并将货车前挡风玻璃砸破,货主见状不敢再装猪,随即驾车离开。杨某等人又回到公路上,将剩下的5头猪赶走并卖掉,获利1700元,杨某分赃350元,经鉴定,五头猪价值3061元。
2005年8月9日晚11时许,杨某伙同施某乘坐拖拉机,从吉首开始尾随一辆大货车,至泸溪县潭溪镇大坡流路段时,杨某与施某等人爬上货车,从车厢盗得27块锌锭丢在公路上,杨某等人下车捡锌锭时被当地群众发现告知司机张某,张某立即报警并追赶,杨某随即逃走,被盗的27块锌锭被追回,经鉴定锌锭价值8668.75元。
2005年至2006年,杨某还涉嫌在泸溪、凤凰、贵州等地实施抢劫1起,盗窃3起,盗窃物品涉及金属锰、轮胎等,涉案价值达22528.75元。
2012年2月11日,杨某被泸溪县警方抓获。目前,杨某羁押于泸溪县看守所,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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