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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召开消费者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2012-03-07 15:35:36 字号:

  本网讯(陈湘友 通讯员 曾绍华 曹彦武)3月7日上午,新宁县消费者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在县工商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等16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城各大超市负责人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消费委员会名誉会长林清华、县政协副主席唐吉宏、县政府办主任伍斌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程政主持。

  县消费者委员会会长、县工商局局长李玉友作了《2011工作开展情况及2012年工作安排》的工作报告。他指出,2011年新宁县消费者委员会牢固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的理念,以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以3•15纪念活动为重点,紧紧围绕“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宣传引导、提供消费咨询、受理申诉(投诉)服务、加强社会监督、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年来,县消费者委员会全年共接待消费者咨询2100余人次,受理各类申诉、投诉、举报13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万余元,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活动,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教育和引导,努力提高消费维权意识;二是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商品和重点领域的社会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消费维权进商场(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不断拓宽消费维权途径;三是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和景区菜价公示制度,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力度,着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

  县消费者委员会名誉会长、副县长林清华充分肯定了县消费者委员会及各理事单位在201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县消费者委员会已成为反映群众呼声、联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强调,2012年县消费者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谋划全年工作,要在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引导上下功夫,要通过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曝光一批大案、要案,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让消费维权工作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进一步提升消费者委员会的影响力。要在突出消费维权工作创新上做文章,进一步探索消费维权新举措、新机制,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制度和景区菜价公示制度。要在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上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建立消费维权协作机制,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县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县工商局副局长陈小通报了县消费者委员会2011年财务收支情况及2012年财务收支计划。县政府办副主任吴程政宣读了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陈湘友 通讯员 曾绍华 曹彦武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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