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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降低液化石油气价格
2011-07-19 09:55:01 字号:

  本网讯:(漆昭银 吕地民)近日,县物价局根据《湖南省民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对我县液化石油气的进货价格、运杂费等成本进行审核,决定调整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将新宁县晶新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由原来的113元/瓶调低至105元/瓶(12公斤、±0.3含送气费),此次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调整,为今年来调价幅度最大的,降低近10个百分点。

来源:中国崀山网

作者:漆昭银 吕地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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